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(含符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),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。
(一)报考初级审计资格考试条件
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。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,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。
根据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4〕45号)规定,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(如学生证)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初级审计资格考试。
(二)报考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
1.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5年;
2.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4年;
3.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2年;
4. 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1年;
5. 取得博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