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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预习热点: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

佚名   2023-02-08 12:33:30

初级会计师各章节重点都很重要,考生应该多做练习,今题网初级会计师小编梳理了“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预习热点: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”,希望大家尽快掌握知识点!

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预习热点: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(图1)

  (一)劳动合同的解除(★★★)

  1.协商解除(意定解除)

  (1)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 (2)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,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 【提示】双方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,均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。

  2.法定解除(★★★) (12年多选、判断;13、14年不定项)

  【提示】本考点内容较多请同学们记忆特征。

  ▲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
  (1)劳动者“提前通知”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
  ①劳动者在“试用期”内“提前3日”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

  ②劳动者“提前30日”以“书面形式”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【注意1】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,不一定以书面形式,正式员工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。

  【注意2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无补偿,且程序必须合法,否则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(2)劳动者可以“随时通知”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
 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
 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
 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 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
 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;

 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;

 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;

  【注意1】上述7条的显著特征是用人单位有过错,但该过错并未危及到劳动者的人身安全,则劳动者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无提前义务。

  【注意2】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在先,因此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。

  (3)劳动者“不需事先告知”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
 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;

 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。

  【理解】当人身权与财产权同时受到侵害,法律优先保护人身权,上述情况劳动者无需履行告知义务,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 【考题•多选题】(2012年)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情形中,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( )。

  A.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

  B.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

  C.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

  D.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

  『正确答案』ABCD

  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解除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1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2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3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4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5)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
  【例题•多选题】甲公司承接一仓库建设工程,为缩减工程成本,手脚架未设防护栏及防护网。甲公司安排其员工老赵进行施工作业,老赵以施工设施不安全为由拒绝作业,公司领导为保证工程进度要去老赵必须进行施工作业,否则将对老赵进行毒打。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( )。

  A.老赵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

  B.老赵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

  C.老赵无需通知甲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

  D.老赵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支付补偿金

  『正确答案』CD

  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解除。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 ▲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

  (1)“提前通知”解除的情形(无过失性辞退)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“提前30日”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“或”者额外支付劳动者“1个月”工资后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  ①劳动者“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”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;

 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”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

 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,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。

  【注意】“无过失性辞退”的原因必须合理,用人单位不能以不合理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(除非劳动者接受)。(13)

  (2)用人单位可以“随时通知”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

  ①劳动者在“试用期间”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 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

 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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